查看原文
其他

王瑞来:宋朝末代皇后之父—— 《全公墓志》考释丨202204-37(总第1958期)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王瑞来

宋朝末代皇后之父

—— 《全公墓志》考释

文/王瑞来

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王瑞来教授



摘 要:南宋度宗全皇后,是宋朝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后,《宋史·后妃传》记载“氏侍其父昭孙,往返江湖,备尝艰险”。然而其父全昭孙,仅在《宋史》的《后妃传》和《理宗纪》有一两句提及,存世文献没有集中记载。幸而其子所撰《全公墓志》新近披露,然残缺严重,几不可读。利用相关文献直接或间接的考证,终于使墓志得到最大限度的事实复原,全昭孙的基本事迹亦得以清晰。而墓志对《宋史》记载的证误,也再次显示了石刻史料之于历史研究的价值。考证所运用的方法,相信会对类似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涉及到《宋史·后妃传》关于全皇后和全氏家族的辈分问题,前人及今人研究中的理解错误,本文也有辨析。
关键词:全皇后;全昭孙;理宗;宋史;《全公墓志》

引言

我们先来看一则报道:

兴福侯昌王庙二期工程突出了黄酒小镇传统特色,保留千年皇家御赐家庙之风范。兴福侯昌王庙深受广大市民和游客欢迎。东浦兴福侯昌王庙三间面宽两进,坐西朝东,兴福古桥边。

兴福侯昌王庙原是宋代东浦先贤全昭孙的家庙,始建于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宋理宗时,全昭孙任太尉,宝祐年间率兵平西寇叛军,血战殉难。全昭孙的女儿是宋代度宗皇后,全昭孙死后被朝廷封为兴福侯昌王。随后南宋度宗皇帝御赐改建全昭孙的家庙,成为皇家供奉兴福侯昌王全昭孙之所。元末明初,全氏后人重修后改为兴福侯昌王祠。清末民国初期再次修缮,改名为五社土地庙。当时成为东浦镇内民俗宗教活动场所。抗战胜利后,右侧厢房成为东合南乡乡公所办事处。新中国成立后,此庙改作他用,先后办起农机厂、竹业社和棉织厂。
全昭孙,这个南宋后期的人物,生前既无文声,也无功名,死后的赠封却达到登峰造极,甚至成为被后人所拜祭的神。现存的古代家庙不多,兴福侯昌王庙却作为南宋全昭孙的家庙而香火缭绕。个中原因,上述的报道有所触及。过去有个说法,叫作母以子贵,而全昭孙则是父以女贵。兴福侯昌王庙是因其女成为皇后而立。全昭孙的家庙之立,于史籍有稽可查。《宋史·全皇后传》载:“度宗立,咸淳三年正月,册为皇后。追赠三代,赐家庙、第宅。”

如果算起来,南宋似乎跟北宋一样,也有九个皇帝,不过,到第六代皇帝度宗还可以说都是成人即位,第七代的瀛国公和前后拥立的流亡皇帝端宗、帝昺,都是幼儿,仅有个皇帝的名分而已。如此说来,正式册立的度宗皇后,便成为了宋朝的末代皇后。全昭孙之女,就是这位末代皇后。

皇后画像

浙江绍兴出身的度宗全皇后,从纳为王子妃,到成为皇后、皇太后,宋亡被押解到大都(今北京),最后出家为尼,终老北方,作为宋朝的最后一位皇后,度过了充满波澜而传奇的一生。全皇后被纳为王子妃,从一开始就充满传奇色彩。《宋史·全皇后传》载:

会忠王议纳妃。初,丁大全请选知临安府顾嵓女,已致聘矣;大全败,嵓亦罢去。台臣论嵓大全党,宜别选名族以配太子。臣僚遂言全氏侍其父昭孙,往返江湖,备尝艰险;其处贵富,必能尽警戒相成之道。理宗以母慈宪故,乃诏后入宫,问曰:“尔父昭孙,昔在宝祐间没于王事,每念之,令人可哀。”后对曰:“妾父可念,淮、湖之民尤可念也。”帝深异之,语大臣曰:“全氏女言辞甚令,宜配冢嫡,以承祭祀。”

选什么人家出身的女子为妻,平民讲究门当户对,而皇家选聘的背后则充满着政治考量,甚至是利益集团间的暗斗,并不仅仅属于个人的私事。作为士大夫政治发展的极致,南宋历史上出现过不少大大小小的权相。丁大全就是在贾似道登场之前的一个权相。《宋季三朝政要》载:“大全得宠,在台横甚,宰执畏之。依凭二竖,竟弹逐宰相而据其位。”这个得宠专横的丁大全就决定了将来皇位继承人的皇子纳妃大事。他决定选自己的同党知临安府顾嵓之女,并且已经下了聘礼。不过,既然涉及到政治,就有了很大的变数。伴随着丁大全的倒台,原定的这件婚事也就泡汤了。权相的一时不在,给了皇权上升的空间。理宗便决定从自己母亲一族中为皇子选妃。于是,原本轮不到全皇后的机会,便意外地降临到她的头上。在招入宫中面试时,理宗说,你的死于王事的父亲真是令人怀念。对此,全皇后回答说,我的父亲可念,淮、湖之百姓更可念。奇女子得体的回答,令理宗很意外,说道,凭这句话就可以母仪天下。于是,决定选纳为皇妃。《宋史·理宗纪》也打破本纪的书写体例,记载了这件事:

甲寅,皇太子择配,帝诏其母族全昭孙之女择日入见。宝祐中,昭孙没于王事,全氏见上,上曰:“尔父死可念。”对曰:“臣妾父固可念,淮、湖百姓尤可念。”上曰:“即此语可母天下。”迨开庆丁大全用事,以京尹顾岩女为议,大全败,故有是命。
《宋史》的《后妃传》和《理宗纪》都记载了同一件事,并且都提及了全皇后父亲的名字全昭孙。不过,《宋史》却没有为全昭孙立传。对此,清人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如是解释了原因:“《宋史·外戚传》不立昭孙传,盖宋末事迹缺佚,史臣失于采访也。”由于《宋史》无传,《宋史》的《后妃传》和《理宗纪》提及的全皇后“侍其父昭孙,往返江湖,备尝艰险”,以及“没于王事”就变得语焉不详,难以印证。所幸近年绍兴史志工作者发掘整理乡邦文献,全昭孙的墓志被发现并披露出来,使我们可以对宋朝末代皇后之父的生平崖略有所窥见。现参稽相关文献,考释如下。

《宋代墓志》书影

一、墓志录文

有宋太师全公墓志/

先君讳昭孙,字懋叔,号立山,稽阴人。曾大父安民,赠太保、唐国公;妣边氏,赠唐国夫人。大父份,赠太/师,豫国公;妣单氏,赠陈国夫人;父大□,赠太傅;妣陈氏,赠信国夫人。

先君嘉泰甲子四月十二日/生。娶赵氏,赠昌国夫人。岁在绍定癸巳,荷/修□□□□,特补承信郎。甲午,铨中,授扬之泰兴镇税。未□特改内□库监□乙未,差东南副将/□□□驻扎。己亥□□閤门祗候、添差许浦戎司计议。癸卯□□□□□□□特改差金陵兵钤兼/□□□议。丙午,预江东□□□未,特差江西路兵钤□□□□□□□□府,辟充江东副总管建/□□□□□计议。己酉,差□安军□□□□之未□□□□□□□□□□服阙。壬子,陞带閤赞知/□□□□□□□□议,寻除左屯卫郎将。丙辰□□□□□□□□□□□□□历三季即有赴/□□□□□□□己未,除带御器□季秋□□□□□□□□□□□□□□重湖泊汉阳光/□□□□□□□朝得……/□□□□□□所□□前致仕,积阶至武□□□□□□□□□□□□□□□二十六日也,享年/□□□□□□□□扶护抵舍,壬戌……/……/□□□□□□□□□□□呼□惟先□□□□□□□□□□□□□□女俪·□□□□□□□□□□□使带御器械□□□□□□□□□□□□兆其如山运未利何遂/□□□□□□□□闻于/□□□□□□□□赐金币以助/□□□□□□□□恩至渥也/□□□□□□赠甚至。其以咸淳三祀腊月庚申,忍死奉柩葬于□□□五瑞东管乡西山之原。犹/□□□□□鸿笔,姑摭岁月纳诸圹云。

孤哀子允坚泣血谨识。/

……政殿大学士光禄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江万里填讳。/

以上墓志录文一依绍兴市档案局、会稽金石博物馆编《宋代墓志》。墓志录文之后记有如下按语:“石断裂成数块,左上角残缺,且泐损严重。高115厘米,宽66厘米。志文正书,共22行,满行38字。”

《全公墓志》拓片
从上面大量的阙字方框可见,这方墓志的确如按语所言,“泐损严重”。阙字之多,几不可读。不过,残存的文字还是保留有很多信息。

二、墓志考释

我们先来看墓志的第一段:“先君讳昭孙,字懋叔,号立山,稽阴人。曾大父安民,赠太保、唐国公;妣边氏,赠唐国夫人。大父份,赠太/师,豫国公;妣单氏,赠陈国夫人;父大□,赠太傅;妣陈氏,赠信国夫人。”
墓志所记,可以从文献得到印证之处不少。“曾大父安民,赠太保、唐国公;妣边氏,赠唐国夫人”的记载,从刘克庄所撰《皇太子册妃慈宪夫人全氏曾祖安民不仕特赠太保追封唐国公制》和《慈宪夫人全氏曾祖母边氏特赠唐国夫人制》可证。并且刘克庄的全安民制词中的“不仕”,还补充了全安民生前不曾入仕做官的事实。相应墓志“大父份,赠太师,豫国公;妣单氏,赠陈国夫人”,刘克庄撰有《慈宪夫人全氏祖份已赠武翼郎特赠太傅追封豫国公制》和《慈宪夫人全氏祖母单氏已赠恭人特赠豫国夫人制》。制词全份记作特赠“太傅”,与墓志所记“太师”不同,单氏特赠“豫国夫人”,与墓志所记“陈国夫人”有异。此间出现差异的原因,当是度宗皇后初册皇太子妃之时赠封,与墓志撰写之时显示后来赠封的不同。据《宋史•理宗纪》载,全氏册封为皇太子妃在景定元年(1260)十二月癸卯,而墓志所撰。据墓志“其以咸淳三祀腊月庚申,忍死奉柩葬”的记载,已为咸淳三年(1268)冬。
这样的差异,检核墓志以下所记,还可以发现。对应墓志“父大□,赠太傅;妣陈氏,赠信国夫人”的记载,刘克庄撰有《慈宪夫人全氏伯已赠宣教郎大中赠银青光禄大夫制》和《慈宪夫人全氏伯母赠安人陈氏赠高平郡夫人制》。制词可补墓志漫漶不清的全昭孙父亲之名,当作“大中”。而制词记大中所赠“银青光禄大夫”和墓志记所赠“太傅”以及记陈氏“高平郡夫人”和“信国夫人”之不同,也是出于赠封之时间差。
接下来的赠封记载也有同样的情况:“先君嘉泰甲子四月十二日生。娶赵氏,赠昌国夫人。”刘克庄撰有《慈宪夫人全氏弟妇孺人赵氏赠新兴郡夫人制》,相比较“新兴郡夫人”,“昌国夫人”显然是出于后来的赠封。
伴随着全氏被册封为太子妃和皇后,全氏一族的主要亲属都获得了赠封。关于这一事实,我们从《宋史·全皇后传》的记载也可以得到印证:“景定二年十一月,诏封永嘉郡夫人。十二月,册为皇太子妃。弟永坚等补承信郎、直秘阁。度宗立,咸淳三年正月,册为皇后。追赠三代,赐家庙、第宅。弟清夫、庭辉等一十五人,各转一官。五年三月,后归宁,推恩姻族五十六人,进一秩。咸平郡夫人全氏三十二人,各特封有差。”墓志与刘克庄所撰制词所记的赠封差异,就反映了不同时期的事实。

刘克庄所撰制词还有《慈宪夫人全氏父大节已赠庆远军节度使特赠太师追封徐国公制》。由制词题可知,全大节是理宗母亲之父。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载:“全祖望据其家乘云:份五子:长思聪、次大中、次大节、次大声、次大用。大中无嗣,以再从子昭孙为后,即全后之父。”《廿二史考异》又云:“大节者,慈宪夫人之父,《余天锡传》所称全保长也。”《宋史·余天锡传》记载选取后来的理宗入京的经过,其中就很形象地记载了全大中之弟全大节“全保长”:“是时弥远在相位久,皇子竑深恶之,念欲有废置。会沂王宫无后,丞相欲借是,阴立为后备。天锡秋告归试于乡,弥远曰:‘今沂王无后,宗子贤厚者,幸具以来。’天锡绝江,与越僧同舟,舟抵西门,天大雨。僧言,门左有全保长者,可避雨。如其言过之。保长知为丞相馆客,具鸡黍甚肃。须臾有二子侍立,全曰:‘此吾外孙也,日者尝言二儿后极贵。’问其姓,长曰赵与莒,次曰与芮。天锡忆弥远所属,其行亦良是。告于弥远,命二子来。保长大喜,鬻田治衣冠,心以为沂邸,后可冀也。集姻党,且诧其遇以行。天锡引见,弥远善相,大奇之。计事泄不便,遽复使归。保长大惭,其乡人亦窃笑之。逾年,弥远忽谓天锡曰,二子可复来乎?保长谢不遣。弥远密谕曰:‘二子长最贵,宜抚于父家。’遂载与归。天锡母朱为沐浴教字,礼度益闲习。未几召入,嗣沂王,迄即帝位,是为理宗。”

刘克庄画

墓志“岁在绍定癸巳,荷修□□□□,特补承信郎”的记载,可以找到相应的文献印证。《永乐大典》卷7327载有《全大受全泾全照孙徐良钱仰之谢文彪谢文荣许大成郑大泾并授承信郎制》:

敕具某人等:周以王舅“于邑于谢”,后世之光。宠外亲者,率援此推恩,寖广博矣。朕既备长秋之册,以官后族。因是谢人,并及其亲。汝等毋曰一命可以幸得也。可。

绍定癸巳为绍定六年(1233)。此时,理宗即位后发生的济王事件已经平息数年,第二年便是宋蒙联合灭金和端平入洛。在新时代即将开始的背景之下,皇位业已稳定的理宗,对后族亲属的封赠或加官进爵也开始了。制词的“照”为“昭”字误植。“承信郎”为入流武官的最低一阶,属于旧官的小使臣之列。在士大夫政治主宰的宋代,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达官贵人,如果不经由科举之途,其子弟的任官最初都被压抑在下层,且多为武官序列。全昭孙之入官,亦适为一证。
“甲午,铨中,授扬之泰兴镇税”。甲午为全昭孙获得承信郎的第二年,即端平元年(1234).“扬之泰兴镇税”,表明全昭孙为镇砦官。《宋史•职官志》载:“镇砦官,诸镇置于管下人烟繁盛处,设监官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砦置于险扼控御去处,设砦官,招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凡杖罪以上,并解本县,余听决遣。”泰兴,隶扬州。《宋史·地理志》于“扬州”下载:“南渡后增县二:广陵、泰兴。”注云:“中旧隶泰州,绍兴五年来属,十年又属泰州,十二年又来隶。以柴墟镇、延冷村隶海陵,二十九年尽仍旧。”不过,从墓志下一句记载“未□,特改内□库监□”看,似乎全昭孙未曾赴任,便改任他处。此句“未”下的阙字似当为“赴”字,即未赴任。“内□库监□”,似当为“内衣库监官”。检《宋会要辑稿》载:“内衣物库,在文德殿后。掌诸王、宗室、文武近臣、禁军将校时服给受之事。初为衣库,后改今名,太平兴国二年,置受纳匹库,受绫锦院西川所输锦、鹿胎、绫、罗、绢织成匹段之物。”
“乙未,差东南副将/□□□驻扎。己亥□□閤门祗候、添差许浦戎司计议。癸卯□□□□□□□特改差金陵兵钤兼/□□□议。丙午,预江东□□□未,特差江西路兵钤□□□□□□□□府,辟充江东副总管建/□□□□□计议。己酉,差□安军□□□□之未□□□□□□□□□□服阙”。这一大段阙字严重,不可卒读,好在纪年干支尚存,可以梳理生平系年,又有部分官名残存,可以考察官阶地位。
乙未为端平二年(1235),己亥为嘉熙三年(1239),丙午为淳祐六年(1246),“□未”按干支顺序当为丁未淳祐七年(1247),己酉为淳祐九年(1249)。
从残存的文字看,全昭孙一直担任武职。“东南副将”的地位,通过文献比照其他官员的记载可以略窥一二。元人王逢《梧溪集》卷3《题僧教求传先世姚氏遗事》载:“嘉定姚舜元,字景瑞,少拳勇,以武功授宋保义郎、平江府东南副将,守吴淞。”这里,与东南副将相应的官阶为“保义郎”。保义郎旧亦为小使臣序列,高出承信郎三阶。

“閤门祗候”,《宋史·职官志》在记载俸禄时写道:“朝官忠翊郎、侍禁、閤门祗候十千。朝官权知军州府者同。”据此可知,全昭孙此时官阶当为忠翊郎,虽然还是处于小使臣之列,但又高出了保义郎三阶。“兵钤”为“兵马钤辖”的略称。北宋前期为临时委派的军区统兵官,有知州兼任者。将兵法行,地位渐低,或多成虚衔和闲职。不过,战时体制下的南宋,其职衔或不为虚。无论虚实,全昭孙官位渐高则可显现。

《宋史》书影

“辟充江东副总管建□□□□□计议”一句中的“副总管”地位不低。《宋史·职官志》卷167载:“建炎初,分置帅府,以诸路帅臣兼要郡守臣带兵马钤辖,次要郡带兵马都监,并以武臣为之副,称副总管、副钤辖、副都监,许以便宜行军马事。辟置僚属,依帅臣法。屯兵皆有等差。遇朝廷起兵,则副总管为帅,副钤辖、都监各以兵从,听其节制。其后益、泸、䕫、广、桂五州牧又皆以都钤辖为称。四年,诏建康府江州路又置副都总管一员,于见置帅司处驻扎。绍兴三年,诏要郡、次要郡守臣罢带兵职,其逐路副总管依旧格改充路分都监,为一路掌兵之官。”由此可见“副总管”的地位很高。既然是“江东副总管”,此句“建”字之后所阙之字,当有“康府”二字,即“建康府”。
“差□安军”之阙字,录文作阙一字,看拓片似阙二字,“安”上似为“六”字,即六安军,属淮南东路。当然阙字也可能为“淮”或“南”,即淮安军或南安军,难以确定。这一段最后两字“服阙”则表示全昭孙为父母服丧期满。
“壬子,陞带閤赞知/□□□□□□□□议,寻除左屯卫郎将。丙辰□□□□□□□□□□□□□历三季即有赴/□□□□□□□己未,除带御器□季秋□□□□□□□□□□□□□□重湖泊汉阳光/□□□□□□□朝得……/□□□□□□所□□前致仕,积阶至武□□□□□□□□□□□□□□□二十六日也,享年/□□□□□□□□扶护抵舍,壬戌……/……/□□□□□□□□□□□呼□惟先□□□□□□□□□□□□□□女俪□□□□□□□□□□□使带御器械”。这一大段严重残缺的文字,根据仅存的信息,参稽相关文献,亦可略加考证。壬子为淳祐十二年(1252),丙辰为宝祐四年(1256),壬戌为景定三年(1262)。我们来看一下这三个时间节点所支撑的事实。
“壬子,陞带閤赞知□□□□□□□□议”一句之“閤赞”,为閤门宣赞舍人的略称。“知”当为知州之知。閤门宣赞舍人的级别已经可以担任知州。对此,我们可以参照时代接近的记载进行推测考察。在全昭孙的前后,据《宋史·理宗纪》嘉熙元年正月载:“丁巳,诏京西兵马都监随州驻扎程再暹官三转,带行閤门宣赞舍人、京西钤辖兼知随州。”《宋史》卷45《理宗纪》景定三年正月载:“甲戌,诏权知梁山军李鉴守城有功,带行閤门宣赞舍人就知梁山军。”那么,墓志的“知”为知何州呢?
检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收录有《潮州修韩文公庙记》,文中提到了全昭孙的事迹。其文云:“庙始在州宅后。苏碑云在州南七里者,元祐庚午,王侯涤之所徙也。淳熙己酉,丁侯允元又徙韩山,夷石为庙,地尤湿。甲子一周,屋既老,淳祐辛亥,刘侯希仁以为非吏民怀遗爱崇先贤之义,属郡文学吕君大圭修废,捐俸楮三千以倡。俄而刘侯去,众曰:‘役钜费阔,且奈何?’会臬使吴侯燧行部,全侯昭孙至郡,各助楮二千。倅樊君应亨、海阳令王君衜翁各半之。仕于州,游于校者,皆有助。吕君又俾以俸金,自门及奥,轮奂新美。柱若壁之用土木者,皆易以石,縻楮四万。以宝祐初元季秋落成,遂并新八贤祠,砻坚革腐,规制如庙。”
审视文中的内容,潮州韩愈庙,淳熙己酉(十六年,1189)知州丁允元始建,淳祐辛亥(十一年,1251)知州刘希仁倡修,不久离任,由继任知州的全昭孙最终竣工完成,时为宝祐元年(1253)。墓志所记壬子,为淳祐壬子(十二年,1252)。淳祐辛亥,淳祐壬子,宝祐元年,三年衔接。由此可知,墓志“知”字之下所阙地名,当为“潮州”。

除了《潮州修韩文公庙记》,跟全昭孙有着较为密切过从的刘克庄,曾写过《送全潮州三首》。诗如下:

其一

五管惟潮地接闽,自唐牧守畀名臣。欲安瘴岭疮痍俗,暂辍天家肺腑亲。新堞永为州壮观,彩虹忽间海横陈。皆言明主临轩遣,不是诸公启拟人。

其二

潮人无计驻轩车,来扇仁风仅岁余。棘院从今添立鹄,金堤亘古免为鱼。真堪香火陪韩庙,谁采风谣继业渠?曾忝史官牛马走,不妨奋笔为公书。

其三

虞翻骨体素多屯,垂老遭逢白发新。岂有一辞禆衮斧?亦无三制报丝纶。孤臣命薄难谐世,明主恩深欠杀身。不道归田无以报,暮年长作祝尧人。

检刘克庄生平,淳祐十二年至宝祐六年间,一直奉祠乡居。此一事实,由诗中“不道归田无以报”也可见。因此,《送全潮州》诗当为全昭孙任期前或后的这一期间所作。《永乐大典》卷5343“潮”字韵引《三阳志•贡院》云:“淳祐甲寅,全侯昭孙再辟西畔二庑,与东庑等。然试之日,虽不置直舍,后横廊而通学如故。”按,淳祐凡十二年,无甲寅。甲寅乃为宝祐二年。不仅《永乐大典》所引方志,明人郭春震纂修《潮州府志》卷5亦记云:“宋为知州事:蔡规甫、周梅叟、彦九渊、刘希仁、全昭孙,俱淳祐间任。”据前述可知,全昭孙确为淳祐后期到任,但在任期间,其时已入宝祐。

《永乐大典》书影
“寻除左屯卫郎将”,检宋代文献,《宋史·仪卫志》有“左右屯卫羽卫郎将”,《职官志》于“环卫官”内亦记有“左右屯卫上将军”。墓志所记,当为其中之略称。源自唐代职事官的环卫官,北宋成为虚职。南宋中兴,则一直未有除授。孝宗即位之后,经过君臣详细讨论,又得以恢复。关于这一经纬,《宋会要辑稿》的《职官》三三《环卫》有详备记载。《宋会要辑稿》在记述恢复环卫官的讨论过程之后,还有这样的记载:“乾道二年四月一日,诏:环卫中郎将至郎将,请给、人从、出职、恩例,并差破亲事官,并依将军已得指挥。应环卫官批书印纸,可并属殿前司。”由此可知,全昭孙所带“左屯卫郎将”,便属于“环卫官”序列的官职。
“丙辰□□□□□□□□□□□□□历三季即有赴/□□□□□□□”。这几句大面积残缺的内容,当是记载全昭孙知岳州之事。《宋史·全皇后传》载:“(全皇后)幼从父昭孙知岳州。开庆初,秩满归,道潭州。”宝祐四年丙辰,全昭孙知岳州,至开庆初任满,适为三年,与墓志所记“历三季”正相合。
“己未,除带御器□季秋□□□□□□□□□□□□□□重湖泊汉阳光/□□□□□□□朝得……/□□□□□□所□□前致仕”。这一句的“己未”正是开庆元年。是年全昭孙知岳州任满卸任,《宋史·全皇后传》载:“昭孙知岳州。开庆初,秩满归,道潭州。时大元兵自罗鬼入,破全、衡、永、桂,围潭州,人有见神人卫城者,已而潭独不下。逾年事平,至临安。”据此可知,返回临安已是第二年景定元年(1260)了。不过,在返程途中,就已经接获新的任命,即墓志所记“除带御器□”,所缺之字,当为“器械”之“械”。《宋史·职官志》载:“宋初选三班以上武干亲信者,佩櫜鞬御剑。或以内臣为之,止名御带。咸平元年,改为带御器械……(绍兴)二十九年,诏中外举荐武臣无阙可处,增置带御器械四员,然近侍亦或得之。乾道以来,诏立班枢密院检详文字之上。淳熙间,凡正除军中差遣或外任者,不许衔内带行,又须供职一年,方与解带恩例。于是,属鞬之职益加重焉。”可见对全昭孙是愈加重用。

“□□□□□□所□□前致仕,积阶至武□□□□□□□□□□□□□□□二十六日也,享年/□□□□□□□□扶护抵舍,壬戌……/……/□□□□□□□□□□□呼□惟先□□□□□□□□□□□□□□女俪□□□□□□□□□□□使带御器械。”宋代官员除了正常退休,在病危弥留之际,朝廷紧急下达致仕之命,也不鲜见。壬戌为景定三年(1262),在此之前,全昭孙已经去世。刘克庄撰有《慈宪夫人全氏堂弟武翼郎昭孙赠金紫光禄大夫制》。因是墓主之制词,具引如下:

慈宪笃友恭之谊,恩宁厚于弟昆;元良谐窈窕之逑,情莫亲于父子。出纶告第,施泽漏泉。具官某博雅好修,精明练事。久仪上阁,两牧专城,所至有甘棠之成阴,其归虽薏苡而不载。家无甔石,初靡求于人知;女作门楣,亦可观于天定。甫成告礼,追奖义方。噫!金紫之穹,遂超迁于二品;燎黄以白,犹照映于九泉。可。

据这一赠官制词,可知墓志“积阶至武”之后紧接着的两个阙字当为“翼郎”,即制词之题所记的“武翼郎”。作为武官官阶,武翼郎已超过大使臣,为旧阶诸司副使的序列。据《宋史》卷168《职官志》“绍兴以来合班之制”所记,为从七品,与文官官阶承议郎为同一等级,是超越京官的升朝官。这是全昭孙生前担任的最高官阶。
颁赠官之制词,说明此时全昭孙已去世。考察刘克庄的生平,其担任除秘书监、兼中书舍人是从景定元年开始,至景定三年八月乞纳禄而特除宝章阁学士、知建宁府。又据《宋史》卷45《理宗纪》,全昭孙之女立为皇太子妃在景定二年十二月癸卯。而理宗“诏其母族全昭孙之女择日入见”则在景定二年十月甲寅。综合考证上述时间信息可知,全昭孙去世下限当在景定二年十月。因为理宗召见时说了一句“尔父死可念”。一般说来,这句话很像是对父亲去世不久的全氏的安慰之语。因此也证明全昭孙的去世时间距理宗说此话的时间不会很久。《宋史·理宗纪》记“宝祐中,昭孙沒于王事”,《全皇后传》记理宗说“尔父昭孙,昔在宝祐间没于王事,每念之,令人可哀”。《宋史》这两处记载全昭孙死于宝祐间均有错误。前引《宋史·理宗纪》已记全昭孙“知岳州,开庆初,秩满归”的开庆之年本身,已在宝祐之后。
全昭孙的生年,墓志已明确记载。确定了卒年,就可以计算出全昭孙的享年了。生于嘉泰甲子(1204),卒于景定二年(1261),享年五十七岁。墓志“享年”之后的阙字当为“五十七”。
这段墓志后面的“女俪□□□□□□□□□□□使带御器械”,大约是记载全昭孙之女,及所嫁之夫。“使带御器械”表明,全昭孙择婿,也选择的是武官。人以类聚,正如士大夫家庭择婿则多为科举出身的文人一样。
“其以咸淳三祀腊月庚申,忍死奉柩葬于□□□五瑞东管乡西山之原”。咸淳三祀,即咸淳三年,是时皇帝已为度宗,全昭孙之女已经做了三年皇后。所以此时所撰墓志之题记作“有宋太师全公”。全昭孙之女册立为皇太子妃时,去世不久的全昭孙赠官为“金紫光禄大夫”,而此时则成为最高赠官的“太师”。的确是父以女贵。

“葬于□□□五瑞东管乡西山之原”中的“东管乡”,检清雍正《浙江通志》卷237,镇海县内有东管乡。镇海,宋时为定海县,清康熙时易名为镇海县,1985年并入宁波市。检今镇海区下辖,已无东管乡。据《浙江通志》同卷记载,此处尚有不少宋以来的名人墓葬:“宋定海令谢宇墓。嘉靖《定海县志》在东管乡。宋建炎间为令,值乱,因家而葬焉,至今呼谢家坟。”此处亦为全昭孙的终焉安息之地。

《浙江通志》书影

“孤哀子允坚泣血谨识”。全昭孙之子,《宋史·全皇后传》载:“景定二年十一月,诏封永嘉郡夫人。十二月,册为皇太子妃。弟永坚等补承信郎、直秘阁。”又《清儒学案》卷70《谢山学案》下载全谢山弟子董秉纯所撰《全氏世谱》云“和王子为太尉参政元坚”。按,《宋史》与《清儒学案》所记全昭孙之子的名字均误,当从墓志记作“允坚”。“永”和“元”皆为“允”字之形近而误。按,墓志记作“允坚”为是,此有诸多文献记载作为旁证。首先,关于《宋史·全皇后传》记载全皇后册为皇太子妃,弟永坚等补官之事实,有刘克庄写下的制词《全允坚补承务郎直秘阁》为证。其次,《宋史》卷216《宰辅表》于德祐二年(1276)“执政进拜加官”栏有“(正月)己卯,全允坚加太尉,除参知政事”之记载。其三,《元史》亦有“遣宋宗戚谢仪孙、全允坚、赵沂、赵太一入质”之记载。
墓志的最后一行:“……政殿大学士光禄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江万里填讳。”填讳者为大名鼎鼎的宋末宰相江万里。《宋史》卷418立有《江万里传》。不过,为全昭孙填讳之时还未担任宰相,检《宋史》卷214《宰辅表》,在咸淳二年“执政罢免”栏载:“正月癸丑,(参知政事)江万里乞祠,除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宋史·江万里传》记载了罢免的背景:“帝在讲筵,每问经史疑义及古人姓名,似道不能对,万里常从旁代对。时王夫人颇知书,帝语夫人以为笑。似道闻之,积惭怒,谋逐之。万里四匄祠,不候报出关,加资政殿大学士、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使,不拜,予祠。”据此可知,江万里是受权相贾似道排挤而被迫辞职的。《宋史·宰辅表》记为“除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亦不确。据《宋史》本传可知,墓志“政殿大学士”前阙一“资”字。始置于北宋真宗朝王钦若罢参知政事之际的资政殿大学士,一般为宋代执政级别罢免之际的加职。

三、全皇后行辈辨

顺便提及,考证全昭孙的生平,梳理相关史料,还发现了一个问题。《宋史·全皇后传》在开头的第一句便写道:“度宗全皇后,会稽人,理宗母慈宪夫人侄孙女也。”按,据前面引述刘克庄所撰《慈宪夫人全氏堂弟武翼郎昭孙赠金紫光禄大夫制》,全昭孙为理宗母慈宪夫人的堂弟,那么全皇后也就应当是理宗母慈宪夫人的侄女,记作“侄孙女”小了一个辈分。对此,清代有名的学者钱大昕进行了纠谬:“度宗全皇后,理宗母慈宪夫人侄孙女也。按:刘克庄集有全安民赠太保、唐国公,全份赠太傅、豫国公,全大节赠太师、徐国公制。大节者,慈宪夫人之父,《余天锡传》所称全保长也。全祖望据其家乘云:份五子:长思聪、次大中、次大节、次大声、次大用。大中无嗣,以再从子昭孙为后,即全后之父。然则后为慈宪之侄女,非侄孙女矣。”
不过,这段纠谬有问题,如果全皇后是理宗母的侄女,就跟理宗同辈,要比度宗大出一辈,不可能为婚的。所以说还是侄孙女。那么。应当如何理解行辈的混乱呢?关于这一点,其实钱氏纠谬中引述的《全氏家乘》本身就可以解惑,问题的关键在这句话上:“大中无嗣,以再从子昭孙为后,即全后之父。”就是说,全昭孙本是全大中的孙辈,当属升行为嗣,所以说,从原本的行辈来说,全皇后还是侄孙女。《宋史》的记载并没有错,钱大昕明明写了全昭孙为再从子,还说有误,实在不可解。以钱氏之博学,不会不理解“再从子”为孙辈吧。而《宋史》点校本又引述钱大昕的纠谬出了一条校勘记云:“《考异》卷七五说:全后之父全昭孙是全大中的嗣子,大中和理宗母亲之父全大节是兄弟,按行辈则后为慈宪之侄女,非侄孙女矣。”校勘记虽未作按断,还是显示出赞同钱大昕的纠谬的。校勘记又可谓盲信名家而致误。
钱大昕的纠谬不仅误导了《宋史》的点校者,还误导了近年来的学者研究。依据绍兴博物馆所藏全清夫撰《宋左武大夫吉州刺史全公(大节)墓志》,钱汝平撰有《<宋史·后妃传>勘误一则》,认为《宋史·后妃传》所记“弟清夫”的表述是错误的,根据墓志,全清夫应当是全皇后的叔伯辈。作为旁证,文章引述了钱大昕的考证。的确,按实际行辈而言,全大节为理宗生母慈宪夫人之父,全大中即为慈宪夫人之伯父,全大节之子全清夫和全大中之子全昭孙,都应是慈宪夫人同辈。全昭孙之女全皇后就应当是理宗之母侄女,跟理宗就是同辈,而高于理宗之子度宗一辈。这是非常明显的事实。
为何对全昭孙之女纳妃立后在宋代当时没有异议,国史记载又降了一辈,成为慈宪夫人的“侄孙女”,而本来高全皇后一辈的全清夫也降了一辈,成为弟弟了呢?钱汝平文章解释说:“或许度宗和全皇后的结合在封建宗法上有‘乱伦’之嫌,故实录或国史出于讳避而有意将全皇后说成是慈宪夫人的侄孙女,使度宗和全皇后成为平辈的远房姑表兄妹,以此来掩人耳目。”宋朝皇室曾有回避行辈混乱驸马升行的制度和实践,钱文所说的理由,在当时是完全无需考虑之事。
其实前面已经提及,最根本的原因是全皇后之父全昭孙原本就小一辈,因为全大中无后,他以再从子升行为嗣,才大了一辈。钱大昕和钱汝平都忽视了这一事实,所以按表面上的事实,无论怎么推算,都觉得《宋史》将全皇后记作“慈宪夫人的侄孙女”是错误的。钱大昕和钱汝平都没有考虑到的是,全昭孙纳妃立后,不是按全昭孙升行为嗣之后的辈分算,而是按原本实际的“再从子”辈分算的,因此无误。
钱汝平的文章重点在于辨析全清夫的辈分。文章举出了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73《兄已赠和州防御使纯夫赠保宁军节度使》的制词中称兄为证。刘克庄站在慈宪夫人的立场称全清夫的哥哥全纯夫为兄,白纸黑字,看上去像是不容辩驳的铁证,用以证误《宋史·后妃传》“弟清夫”似乎十分有力。但这只是看到了事实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个方面。这就是时间差的问题。刘克庄的制词撰写在全昭孙之女纳妃立后之前,那时的理宗生母慈宪夫人自然是称兄。而在全昭孙之女纳妃立后之后,恢复了全昭孙的实际行辈,全清夫也就跟着由叔降为弟了。从这一视点来看,《宋史·后妃传》“弟清夫”的记载,跟记载“理宗母慈宪夫人侄孙女”一样,都没有错误。钱大昕的困惑其实也同样是忽视了时间差的问题,以变化前的事实来证误变化后的事实。

四、价值概述

通过上述考证,可知这通《有宋太师全公墓志》真实可靠,并非赝品,对《宋史》未曾立传,在文献中几乎鲜有记载的全昭孙事迹,可以说是填补空白的存在。

不仅如此,对《宋史·理宗纪》和《宋史·全皇后传》所述相关事实也可以起到证误的作用。比如关于全昭孙的去世时间与死因,《宋史·理宗纪》记载“宝祐中,昭孙没于王事”,《宋史·全皇后传》亦记理宗之语“尔父昭孙,昔在宝祐间没于王事”。但墓志的记载却是“己未,除带御器械”。己未已逾宝祐,为开庆元年。可见《宋史·理宗纪》和《宋史·全皇后传》所记去世时间为误。关于死因,《宋史·理宗纪》和《宋史·全皇后传》“没于王事”的记载,也很像是战死之类的死于非命。于是,前引关于东浦兴福侯昌王庙的报道,根据后世记载说,全昭孙“在宋理宗时,全昭孙任太尉,宝祐年间率兵平西寇叛军,血战殉难”,就是对“没于王事”毫无根据的想象与发挥。墓志尽管残缺严重,但从存留的内容看,对全昭孙致仕的记载,也表明全昭孙当属正常死亡。尽管《宋史·理宗纪》和《宋史·全皇后传》的“没于王事”可以理解为因公死亡,但极易引起像报道那样的误解。墓志的存在可以起到是正的作用。
《宋史·理宗纪》和《宋史·全皇后传》作为国史的重编,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其所讲述的事实也被后来的史书照抄。比如元人陈桱《通鉴续编》就这样写道:“后,会稽人,理宗母慈宪夫人侄孙也。宝祐中,父昭孙没于王事。理宗以母故,尝召后入宫,问曰:‘尔父没于王事,每念之,令人可哀。’后对曰:‘妾父可念,淮、湖之民尤可念也。’帝异之,语大臣曰:‘全氏女言辞甚令,宜配冢嗣,以承祭祀。’遂纳为太子妃。”这段话完全是抄自《宋史·全皇后传》,对上述我们辨正的错误也沿袭下来了。从这个意义上看,墓志也显示了存在价值。
《宋史·全皇后传》对全皇后之弟“永坚”名字的记载,也可由墓志所记的“允坚”证误。墓志的填讳者江万里作为南宋后期的宰相,是极为重要的历史人物,墓志所记江万里罢免参知政事后的本人署衔,可以纠正《宋史·宰辅表》的错误。而在墓志考证过程中所驱使的文献,又对《宋史·全皇后传》称全皇后为理宗母亲侄孙女等记载是否有误也做出了辨正。如果不对墓志进行考察,这种辨正则难以做出。
以石刻史料是正《宋史》等正史,这篇墓志再次显示了魅力。
除了证误,墓志所反映的士大夫政治下对非科举出身入官官僚的抑制,武人家族婚嫁的选择等政治、社会面相亦可略窥一斑。

结 语

以上,近乎竭泽而渔,驱使现存如刘克庄的《后村先生大全集》《永乐大典》《宋史》《潮州府志》等相关文献,对残缺到几乎不可卒读的《全公墓志》,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事实复原。南宋最后的皇后之父全昭孙的生平事迹,《宋史》以及各种文献皆无集中记载,通过上述考察,包括享年在内和两次出任知州的时间与业绩,以及交游等基本事实皆已清楚。对于《宋史》记载的全皇后辈分,因与其父的行辈直接相关,本文也对前人与今人的理解错误有所辨析。本文考证墓志阙文所运用的方法,相信会对类似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附记:缘编者厉祖浩先生惠赠《宋代墓志》,《全公墓志》得以寓目,草成此文,谨此致谢。

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责任编辑:赵洪艳

 刊后再附记 


纸上得来终未安


几年前,从编者厉祖浩先生那里获赠收录会稽金石博物馆所藏《宋代墓志》一书。由于曾经整理过《宋季三朝政要》和《钱塘遗事》,对于度宗全皇后印象很深,翻检《宋代墓志》、发现有《全昭孙墓志》。全昭孙,正是全皇后之父。在全皇后被选为太子妃之时,宋理宗在与全皇后的对话中提及其父。生当晚宋,遭遇亡国,终老北方的全皇后,便成为宋朝的末代皇后。其父因其而显,然宋末混乱,国史无遑修纂,显贵的末代皇后之父在《宋史》中便无传记。这通《全昭孙墓志》则是了解全皇后之父的基本文献,并且透过《全昭孙墓志》,对于宋代制度和宋末状况都可以有所认识。其中的一些记载,还可以纠正《宋史》等文献的错误。由于墓志残缺严重,几不可读,我根据现存文献,做了最大限度的考释,并指出了前人以及今人对一些相关问题的错误理解。

这篇题为《宋朝末代皇后之父——<全公墓志>考释》的文章刊出后,因为我在文末附记对惠赠《宋代墓志》的厉祖浩先生记有谢忱之语,于是便给厉先生送上了文章,一为致谢,二为求正。

果然,读过文章之后,厉先生对我文章考述全昭孙葬地的部分,提出了他的意见。先将我的文章墓志考释的相关部分录出:

“葬于□□□五瑞东管乡西山之原”中的“东管乡”,检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二三七,镇海县内有东管乡。镇海,宋时为定海县,清康熙时易名为镇海县,1985年并入宁波市。检今镇海区下辖,已无东管乡。据《浙江通志》同卷记载,此处尚有不少宋以来的名人墓葬:“宋定海令谢宇墓。嘉靖《定海县志》在东管乡。宋建炎间为令,值乱,因家而葬焉,至今呼谢家坟。”此处亦为全昭孙的终焉安息之地。

对此,厉祖浩先生指出:

五云东管乡,又叫五云乡、五云东乡,在会稽县,应该不是镇海的东管乡。《宋代墓志》一书中,有29件葬地在五云,无一例外都属会稽县,如第40-42、44号。

厉祖浩先生是慈溪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长期从事墓志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工作,曾于2013年在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有《越窑瓷墓志》一书。厉先生作为《宋代墓志》的副主编之一,对所录的墓志相当熟悉。慈溪距离绍兴不足一百公里,作为江浙乡土人士,又从事文物研究,厉先生对当地的地理地名可谓是如数家珍。厉先生其实是举出了两条过硬的证据:第一,会稽有东管乡;第二,《宋代墓志》所收墓志在东管乡有比较集中的发现,占收录159通墓志的《宋代墓志》的将近五分之一。这两条证据令我十分折服。

折服之余,则是反省与感慨。陆放翁有诗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对绍兴地理不了解,对于墓志中出现的“东管乡”,只能通过检索文献的“纸上”功夫来解决。刚好从方志中检索到浙江镇海有东管乡,便不加怀疑地对全公葬地加以定论,遂铸成大错。

按王国维先生所倡“二重证据法”划分,纸上文献,属于“地上史料”;金石文献,属于“地下史料”。两者结合起来研究,尤为有效。以前,我还曾把口头传承视为第三重证据。看来,除了口头传承,还要包括类似田野调查的方式。与研究对象有关的乡邦人士的知识,即属此类,往往不可或缺。厉先生的意见,适为明证。从这个意义上说,则是纸上得来终未安,绝知此事要躬行。或是实地调查,或是请教乡贤,必不可少。

此外,邓广铭先生提倡的史学研究的“四把钥匙”,实在是缺一不可。四把钥匙,地理其一。研究在时空中运行的历史,不仅要注重年代的“时”,对于地理的“空”,如果留意不够,也会失误,掉到沟里。

总之,孔夫子的教诲要牢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面对史料、史实,研究之际,不能过于自信,小心驶得万年船。


丨延伸阅读丨

宋代地方官的救灾防疫南宋 “祖宗之法”的记录——《皇宋中兴两朝圣政辑校》述评生长的墓志——从范仲淹撰《天章阁待制滕君墓志铭》看后人的改易

宋人多为纸背书 

宋元变革视域下的江南儒学

子充必大 ——一个承平时代的士大夫传记的政治解读

“诗可弄万象”——以诗歌为中心的周必大文学成就论

左右天子为大忠——兼论寇准在澶渊之盟前后的作为

“尽信书不如无书”——透过《朝野类要》看《四库全书》对文献的改窜

如此四库:馆臣擅改文献举隅——以《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为个案


一宋史研究资讯一

微信号:songshiyanjiu

邮箱:txq1627@126.com

扫码关注我们



编辑:潘梦斯   

点“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宋史研究资讯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